(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在晋源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区,不得办理辞职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报名咨询:其他岗位:0351--6592372
卫生系统岗位:0351--6592802
监督举报电话:0351--6812380
(仅限工作时间)
七、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按照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防疫工作。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晋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晋源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太原市晋源区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晋源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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