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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杏花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0人)
2021-12-29 21:38:00   地区:山西   浏览:0

  无故放弃体检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无故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无故放弃考察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档案转递等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相关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活动。

  六、咨询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一览表》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51-3188311、3187884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351-338244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报名所填信息需进行核实,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或信息申报不全等情况而影响报名。

  请考生做好职业规划,选择心仪岗位,认真备考!

  本方案由杏花岭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杏花岭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太原市杏花岭区2021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