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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杏花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0人)
2021-12-29 21:38:00   地区:山西   浏览:0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或“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承诺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按照要求填写并由县(市、区)人社局、市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同时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退役军人,需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人员需提供村(社区)任职、考核情况及任期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上一级党(工)委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填报相关表格。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资格复审环节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在资格复审工作开始后,从原报名网站下载。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五)面试

  面试前,在原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前,在原报名网站发布体检考察公告。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顺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