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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清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4人)
2021-12-29 21:52:4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如已取得合格证书,可携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面试

  面试前,在公开招聘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媒体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1.卫健体系统和事业单位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和不达面试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学科内容按照抽签顺序号现场备课并讲课,备课时间9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和不达面试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媒体发布。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相应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学历、资格及干部人事档案等信息材料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综合成绩一致,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清徐融媒等相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并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2.卫健体系统岗位要求中注明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先签订三年聘用合同,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才能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不再续聘。

  3.一经聘用,在聘用合同内约定六年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聘用人员落实相关对应岗位的事业单位编制,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5.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须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时掌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考试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健康码为红黄码,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考试前7天内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境外入境考生未满28天,自动放弃参加考试。其他按照上级政策调整,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