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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文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1-12-29 22:36:15   地区:山西   浏览:0

  3.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分别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待遇及管理

  硕士研究生按照《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同时,为加大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根据专业特点,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部门实践锻炼,期满后,结合工作表现安排合适岗位。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358-3022221   

  监督电话:0358-301238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我县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部门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参加笔试人员个人防护有关要求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