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岗匹配度评价依据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论文、科研课题、专利、导师、在校获奖、计算机、英语等级及政治面貌等要素进行评分。根据职岗匹配度评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即可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有国(境)外院校的应聘人员报名的,则对报名该岗位的国(境)外院校应聘人员按统一标准另行职岗匹配度评价,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5的,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应聘人员的职岗匹配度评价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招聘单位在2022年1月11日12:00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在1月11日16:00前放弃资格复审即放弃后续面试资格(由本人提供放弃声明)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职岗匹配度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专版公布。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即放弃后续面试资格(由本人提供放弃声明)的,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及缴费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网上缴费和疫情防控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在报名网站(网址同上)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面试费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用。
3.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卫健委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材料不全的须在复审当天截止时间前提供,逾期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予递补。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阶段的疫情防控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在报名网站(网址同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本次招聘面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第二环节为招聘单位面询,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人岗相适度。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面试成绩:本次招聘面试两个环节的总分均以百分制计算,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且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两个环节的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二位小数由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构成。面试总成绩=第一环节成绩*50%+第二环节成绩*50%。面试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整场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根据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内面试总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在整场面试结束当天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签约环节人员。
6.面试总成绩及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专版公布。
(六)签约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签约时间、地点及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签约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当场领取《体检通知单》、填写《体检表》。应聘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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