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公告
2021-12-24 22:05:34   地区:山东   浏览:0

  以报考镇(街道)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有报考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等有关内容,经审核后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及“长青人力”公众号进行公布。

  面试通知书凭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有关事宜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进行公布。

  (三)考察

  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考察,通过审核档案,到所在村、工作单位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报考人员综合情况。同时,根据档案审核中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结合现实表现、奖惩等资料形成对报考人员的综合考察材料。

  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党员优先,优先条件相同或优先后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因弃权、复审、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办法进行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岗位

  报考人员体检合格后,以镇(街道)为单位,一般回户籍所在村任职。因工作需要,各镇(街道)可在本镇(街道)区域内调剂分配;如有特殊需要,也可跨镇(街道)调剂。与户籍所在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实行回避,调剂至户籍所在镇(街道)其他村,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再变更。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选岗后的报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后只组织一次递补,对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所报考镇(街道)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按程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聘用人员按规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2年。合同期内,全日制在村工作,根据镇(街道)和村党组织安排,主要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产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党建等职责,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村庄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按照“镇管村用”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履职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的待遇总共为每月4000元(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及个人和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其中,80%按月发放,20%作为绩效考核报酬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社会保险执行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