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2021-12-23 17:32:38   地区:山西   浏览:0

  (二)考试和考核

  考试和考核可集中在一个城市进行,也可在多个城市进行。只采取直接面试进行招聘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招聘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和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总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面试考官组成人员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专业知识。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小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9人,由本单位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本单位面试专家最多为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各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出现违约,可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査,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与待遇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联系方式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发送至lfsfybjyrsk@163.com。

  详情咨询:电话:0357-2217808

  点击下载>>>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招聘计划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