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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昌邑市部分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19 20:43: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的扫描件(PDF格式),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和计划调整情况将予以公示。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初审及收费

  1.报名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依据提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回复。拟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将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下同)予以公布,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指定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2.收费标准。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

  只面试的岗位:面试费70元。

  具体缴费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缴费的人员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只面试的岗位:面试人数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且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的5倍。报名人员超过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结合岗位招聘条件,组织进行初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面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审核,或审核通过未在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资格或未通过审核造成的空缺,笔试加面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面试的岗位不再递补。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确保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分数者取消招聘资格。

  对于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只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只面试的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优先确定。

  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人事档案、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复查。

  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