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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4-05-09 12:3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禹城市面向社会引进48名优秀青年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48人。(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3.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仅限“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年毕业生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德州市企业在职人员及其他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直驻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9.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5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9日11:00—6月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PDF格式文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