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7人)
2024-02-20 16:05: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加分条件

  在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试中,对报考我州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4年2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三)户籍、时间、身份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

  4.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在外省服务的青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户籍所在地定向招聘三类人员的岗位。

  8.新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5年的基层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受理工作调动手续时,不予认可其最低服务年限。

  (四)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公布的各学历层次专业目录中的学科大类或一级学科设置,小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新旧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