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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3-04-02 12:18: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经临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引进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078名。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103名。

  2、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42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5名,硕士研究生386名。

  3、企业引进55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91名,硕士研究生463名。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山东省临沂市2013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对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

  1、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报名人员,除紧缺急需专业外,须为国家“211工程”高校以及国家级科研院所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学习的毕业人员;

  4、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已在临沂市区域内参加工作的;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机关事业单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4月9日至4月16日,登录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4月11日至4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复审与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19日至4月21日在我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于4月25日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山东省临沂市2013年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和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岗位涉及专业研究方向的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关于研究方向的证明。

  4、面试。4月27日至4月28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3的全部纳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