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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1-12-14 08:40:09   地区:辽宁   浏览:0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七、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2)考核。由我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工资执行沈阳市事业单位标准,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聘用当月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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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编外用工招聘职位信息表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