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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高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人)
2021-12-09 12:47:10   地区:广东   浏览:0

  实操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技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实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

  2.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应聘者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应聘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应聘者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4.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5.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发布,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6.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7.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4。

  点击下载>>>

  附件1:2021年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pdf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pdf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