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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1-12-07 17:12:07   地区:四川   浏览: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综合考察

  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报请区党工委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站、绵阳高新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党工委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此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2532420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511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600901

  附件:1.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2.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区社会发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