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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营口市西市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1-12-06 21:43:19   地区:辽宁   浏览:0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确定人选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要求

  1、请考生密切关注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网,本次招聘工作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网站发布。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按照做好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报名考试人员应从考试前14内,未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为确保参考人员人身安全,所有考生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等相关环节,需提供“防疫健康码”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如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相应场所,按照指定路线出入,并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7-4893603

  纪律监督电话:0417-48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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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1年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附件2、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市区教育文化旅游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