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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公告
2024-04-25 14:44: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向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管理和待遇

  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

  十、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615。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咨询:0512-8518266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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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xchr.com/a/commonservice/noticeDetail?type=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