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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音乐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0 14:49: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课堂教学试讲且课堂教学试讲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落事业编制,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8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金5万元。其他高层次人才,学院研究后给予相应待遇。

  九、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院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院不予录用。

  (三)凡在体检、考核、公示期及入职后试用期内、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在面试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2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或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六)管弦系新入职教师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同时,还需完成每周10学时的乐团排练演出实践课时。民乐系新入职教师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同时,还需完成每周4学时的乐团排练演出实践课时。

  (七)录用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录用人员工作服务期不少于8年。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58597622

  监督电话:0451-58597657

  学院网址:http://www.hrbcm.edu.cn/

  电子邮件:zhaopin@hrbcm.edu.cn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处(主楼A527)

  附件1:《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哈尔滨音乐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附件4:哈尔滨音乐学院报名材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