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照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须提前申领“健康码”,现场报名考试当天,考生应独自进入报名考核点,不带陪同人员,主动配合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除身份验证和面试环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五、考试办法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反馈成绩。
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9889330,0519-88060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8060739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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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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