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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
2021-12-04 09:08: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期合同期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续签合同期限原则上为每5年一签,队员在岗服务年龄不超过45岁。退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工作岗位,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请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附件1),发到指定邮箱:282957278@qq.com,发送文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XX岗位队员”字样;联系电话:0795-3590058,联系人:吕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1:00,下午15:00—17:00)。

  经预审合格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3.报名材料

  (1)《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7)对于报名特殊需求岗位人员,需提供应急救援特长、体育素质和技能等证件以及可以证明相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须在所提供的材料正面右上方签署“本人姓名”,并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资格审查前提供,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以便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为5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存在一个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5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各占25%。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文化考试通过试卷考核,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个人专长等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20%。

  专业考核结束后,按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和专业考核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存在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排序确定替补人员,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往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