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在本次招考中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杭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疫情防控须知
1.请考生在考试前14天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出行,笔试面试开考时必须携带“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自觉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非绿码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凭检测结果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需按照防控工作人员要求佩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后有序进入;
2.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此公告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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