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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1-12-04 09:0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省人民医院成立于1953年,是直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最大的医疗机构之一。医院现有编制床位2850张,人员编制1751人,现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136”兴医工程领军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21〕1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公开招聘《方案》,现就我院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员须登录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xsrmyy.com),下载并填写《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报名确认并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书》)。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我院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卫健委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