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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沙坪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2021-12-04 09:10:26   地区:重庆   浏览:0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面试项目分值为100分,面试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时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