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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巴中市巴州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1-12-03 17:0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巴州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不能按要求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4.面试成绩公布:各招聘站点招聘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公布。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招聘站点所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以报考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时间先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巴州区卫生健康局402室,提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州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区卫健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政审考察通过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报考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到其它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