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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文昌市水务局招聘水库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2021-12-03 17:0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8.考生需到资格复审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9.考生需提交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体检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医院配合。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八)考察

  由市水务局牵头,招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选岗

  实行不确定岗位统一招聘的水库管理所管理岗人员及专业技术岗人员,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拟聘用单位。

  如有放弃选岗的考生,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体检及考察合格后,进入选岗流程。

  (十)公示

  1.市水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3.市水务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一)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18-35(含)周岁,即1985年12月3日至2003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

  (五)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文昌市水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水库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