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1年12月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2021-12-03 21:2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乐山师范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乐山师范学院12月21日前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1年12月30日前联系我校人事部(电话:0833-2276143)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办理网上退费的相关手续。

  (四)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12月29日9:00-17:00间凭身份证到我校教师事务中心(乐山市中区滨河路778#乐山师范学院南校区弘毅楼一楼)领取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岗位综合知识》一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的考务工作,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严格按照入闱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等相关要求认真进行,并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范围

  见《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资料》(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定于2021年12月30日在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乐山师范学院公告发布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月3日17︰00前以电话联系(0833-2276143)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