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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同海关协管、市仲裁委、光荣院、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15 11:20:28 来源:大同市人事局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公开招聘大同海关协管、市仲裁委、光荣院、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同海关协管人员和市仲裁委员会、市光荣院、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待遇

(一)、大同海关

1、招聘岗位:大同海关协管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15名。其中:文秘3名、财会3名、计算机2名、英语3名、法律4名。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由大同市人才市场实行劳务派遣,参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大同市仲裁委员会

1、招聘岗位:大同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法律专业4名。

3、招聘人员待遇: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三)、大同市光荣院

1、招聘岗位:大同市光荣院工作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5名。其中:临床1名、护理1名、文秘1名、财会1名、心理学1名。

3、招聘人员待遇: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四)、大同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1、招聘岗位:大同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2、招聘计划:4名。其中:财会2名、多媒体控制1名、运动康复1名。

3、招聘人员待遇: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报考条件为: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以及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条件

(详见《招考简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军籍的;

4、现役军人、见习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曾在人事考试中受禁考处理并未满禁考期限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另行公告。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从大同市人事局网站本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由考生自行填写。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共5天 。

3、报名地址: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惠民里小区33号楼4号商铺)。

4、报考大同海关协管人员岗位者,必须由本人到场报名并测量身高(身高要求为:裸足、足跟着地、立正姿势,计量水平尺紧贴头顶所测实际高度);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者,可由他人代报,代报时须持代报人身份证件。

5、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公告。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本人到场并录取指纹,在招考各环节及录取上岗后,均通过指纹验证考生身份。

6、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招聘计划的5倍以上,对个别紧缺专业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可适当放宽。报名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身高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报名。

2、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个人材料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一致、身高不达要求、不符合招考公告所要求条件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3 、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能在教育部学历验证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