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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公告
2024-04-25 12:5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二)笔试

  笔试暂定为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zu.edu.cn/)提前公布。

  1.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结合实际工作要求,从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当天成绩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zu.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如某招聘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将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zu.edu.cn/)公布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及排名。下一考试环节的时间、地点将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zu.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暂定2024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zu.edu.cn/)提前公布。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试讲

  试讲时间暂定2024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zu.edu.cn/)提前公布。5-6号岗面试前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zu.edu.cn/)提前公布。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1-4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5-6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