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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5-01 10:1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开始的学习及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3.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报名结束后,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会在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ei.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须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须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出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开具时间为近三个月以内;

  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出具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班级、学校二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须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PTE60分及以上等视为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岗位编号1-16号岗位:

  1.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