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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18人)
2021-12-02 18:59: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详见《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专业考试的,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 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