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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黑龙江牡丹江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02 21:5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4)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在报名信息一览表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并在现场确认时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8:30-11:00,13:30-16:00(暂定,最终视疫情情况确定)。

  2.地点: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

  3.应聘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附件3);

  (4)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相关部门盖章)(附件5);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为研究生学历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备案表均须提供);

  (6)学位认证报告(应聘者为研究生学历的,学士、硕士、博士的认证报告均须提供);

  (7)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应聘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10)岗位要求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须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须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

  (2)提供材料有缺漏,并不能按时补齐相关材料的;

  (3)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6.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只进行面试。

  2.笔试

  时间:2021年12月12日下午13:30时(暂定,最终视疫情情况确定)。

  笔试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笔试科目请查询牡丹江医学院官网。

  按照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若达不到1:3的比例,经学校根据岗位需求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时间:2021年12月24日(暂定,最终视疫情情况确定)。

  地点: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同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公布,应聘者自行查看,不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相关。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博士研究生应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