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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沧州市献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人)
2021-12-02 21:50:49   地区:河北   浏览:0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为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献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1年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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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献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1年献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