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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季度重庆石柱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1-29 19:32:36   地区:重庆   浏览:0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参加考试考核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配合考务工作,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报考人员请按规定做好疫情自我防护。

  (三)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石柱县2021年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持附件4所列材料于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考核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应聘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岗位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等信息将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12月10日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