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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37人)
2021-11-26 09:29:31   地区:湖北   浏览:0

  2、本次网上报名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不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提交。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近期近身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分辨率200*300像素,大小1M以下,图像清晰。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考生打印本人报名表扫码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招聘资格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网上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3日12∶00,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本人报名表扫码缴费,扣款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拟于11月30日--12月3日每天17:00左右发布各岗位报名情况统计表,供报考人员参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凭有效证明材料退费。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和招聘岗位实际,详见《岗位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地点及科目:结合报名人数拟于12月18日(星期六)在十堰市主城区组织笔试,12月16日9:00--12月18日7:00为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预计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为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确需保留的急需紧缺和边远艰苦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其中26--31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如果只有1人报考,划定6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和边远艰苦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

  2、资格复审

  采取线上资格复审的方式,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3、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