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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三次招聘公告
2021-11-15 19:31:25   地区:广东   浏览:0

  2.专业要求

  (1)国内毕业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认定为相近专业。

  (3)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正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4)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岗位同时接受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除外。

  (5)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关于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流程具体由用人单位安排。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六、考试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入围第二环节人员放弃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考生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七、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7:3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进入体检环节。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知考生体检,经3个工作日仍无法与体检对象取得联系的,通过单位网站对该体检对象发布体检通知,经3个工作日体检对象仍不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体检安排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3个工作日内,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复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