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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6人)
2021-11-08 10:14:58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向应聘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排名。

(八)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医院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中国•寒亭”网站和“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61391 0536-725964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监督电话:0536-7261509

电子邮箱:htyyrsk@163.com

医院地址: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2600号

邮 编:261100

附件1: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doc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5日

原标题: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anting.gov.cn/ywdt/gggs/202111/t20211105_727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