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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2013-01-31 16:1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招聘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简介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是隶属天津市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进入21世纪以来,学校在“人才强校、办学以教师为本”的办学理念指导下,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面向城市领域、服务城市建设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规模和社会声誉日益扩大。学校现设有12个二级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和 1个成人教育学院;设有41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拥有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学和环境科学工程等4个天津市重点一级学科和软土特性与工程环境、水质科学与技术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另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吹填造陆与滨海软土)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1个和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个;拥有甲级资质建筑设计研究院1个;设有与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合作成立的联合实验室(中心)3个。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414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45人;现有专任教师86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35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73.3%以上,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授衔“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15人,并聘请了中国工程院王思敬院士、李猷嘉院士、汤鸿霄院士等专家学者为学院的特聘教授,构建了一支结构优化并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入职匹配更为合理。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具体见附件。

  其中教师岗位为45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授;年龄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博士;30岁以下、“211”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特殊学科)。业绩成就突出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网站http://www.tjuci.edu.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访问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tjuci.edu.cn/),在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

  (1)应聘教师岗位(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人员)全年招聘。

  (2)教师岗位(硕士)、实验教师、辅导员及其它岗位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4月20日。

  4.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网上回复。

  5.考试和考核

  (1)应聘人员的岗位需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减少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

  (2)高层次人才、教授、副教授及博士考核的主要方式,包括试讲、面试、岗位实习等环节,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硕士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岗位实习等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①笔试。

  Ⅰ.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等。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