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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英才大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0-25 19:52:44   地区:重庆   浏览:0

  3.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4.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5.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计算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按“对年对月”计算。

  6.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本公告对取得资格证书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等进行核实。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以及2020、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8.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考核

  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或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为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指未作高级职称、紧缺高技能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其中医疗卫生岗位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区县事业单位岗位,以及经认定的其他急需紧缺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开考比例可以低于2:1。

  所有招聘岗位中,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小于8:1的,可不进行笔试,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达到8:1的,应先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达不到5:1的,最低可调整为2:1。因面试前或面试中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岗位竞争比低于2:1的,除前述不设开考比例及放宽开考比例的情形外,应当相应缩减招聘岗位名额。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