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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第三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10-25 19:55:28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

  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审核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涉及给排水专业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将调整成以线上的形式开展,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社会人员: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若为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我中心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职位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面试将调整成以线上的形式开展,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