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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岳阳市湘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
2021-10-21 11:33:37   地区:湖南   浏览:0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③再相同的,按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④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文秘岗位加考公文写作)。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进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选岗

  1.拟聘对象名单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确定招聘单位的同一岗位的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聘用对象未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为三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