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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5-06 11:15: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现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考核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校(院)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本年度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学校有权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睿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联系地址: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附件:1.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2.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s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infoId=49BA4DCF086AA6B96440926150CD28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