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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枣庄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09 14:42: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时政热点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可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等工作安排,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110、教师111、教师112、教师113、教师118、教师11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图书管理岗位、编辑岗位、管理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以上岗位面试均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