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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余姚市面向2022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教师公告
2021-10-14 12:54:39   地区:浙江   浏览:0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凭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和毕业派遣报到证,正式签约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等相关证书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证书的,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凡定向招聘的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定向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招聘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优先选择权。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及见习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对象相关说明

  1.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说明

  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该学科毕业生。

  2.高考第一段录取说明

  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浙江省文科或理科第一批分数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的2020届或2021届毕业生。

  3.择业期说明:

  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2)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3)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七、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说明

  1.本次招聘所有工作环节都按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所有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进入考点前14天内有浙江省外往返史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4.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余姚市和金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以及“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发布的有关信息(http://www.yuyaojiaoyuju.cc)。

  八、本简章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779906、62827665、62821526、62816978、62825615;

  技术咨询电话:0574-62832362;监督电话:0574-62778812、62831999。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1:《余姚市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余姚市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报考人员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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