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1.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广东省内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4.“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不含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资格。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364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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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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