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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柳州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2021-10-13 04:29:14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由市统计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根据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三码联查,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新冠病毒疫苗标识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方可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开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