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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溪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10-12 08:57:23   地区:辽宁   浏览: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同时将报名审查结果按报名邮箱进行反馈。

  3.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在接到审查结果反馈信息后,可在报名时间内、按报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或重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两次及以上有效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如考生在报名材料提交后24小时内,未收到报名审查结果,可按报考单位的咨询电话号码,进行结果查询。

  5.当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本溪市教育局网公布。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使用。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在本溪市教育局网公布。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进入考场前上交)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

  笔试成绩在本溪市教育局网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有工作单位但故意隐瞒不报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本溪市教育局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还需进行实践操作考试,体音美学科进行专业加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教育局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在本溪市教育局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本溪市教育局网公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