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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澄迈县“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高中学校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
2021-09-24 09:43:38   地区:海南   浏览:0

  (九)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组决定选择方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二)聘用。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三)管理。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绩效发放等参照我县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待遇以签订合同有关事项为准),依法参加社保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用人学校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个聘期一般为3年,经用人学校考核合格,可续聘,但续聘不能超出2个聘期(含),即聘期最长时间为6年(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聘期未满不得调离我县。2个聘期满后因所在学校无空编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学校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依法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但需报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备案。在用人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方案,报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经考核合格,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可按照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办理入编手续,并按原学校聘用岗位等级聘用。

  4.其他事宜按照《澄迈县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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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海南澄迈县“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高中学校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岗位和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