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为诸暨市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硕士生5年,博士生8年。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聘用前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在相应岗位面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浙江省人事考试信用体系,3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告栏发布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并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对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联系电话:0575-87009277。
(五)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招聘的解释和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5-87379937。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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