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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招聘公告
2021-09-17 10:41:40   地区:江苏   浏览:0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其中,拟聘用专职辅导员岗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83858088

  联系人:徐老师、姜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笪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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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表.xlsx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