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1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招聘公告
2021-09-17 10:41:40   地区:江苏   浏览:0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身份、学历学位和政治面貌等证明(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专任教师岗应聘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试讲

  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

  试讲时间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在前面。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试讲、面试等。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

  (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